当今社会,中、青年人生活节奏的加快、跨地域职业流动的加速、生活方式的变化、独生子女政策的推行等,无不深刻影响着家庭的代际关系模式,传统意义上的居家养老观念及方式受到冲击,养老问题正演变为社会问题。
此同时,各种社会养老机构的建设却跟不上老年人数量的增长速度,各种新型养老服务体系还处在探索阶段,尚未完全走上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。因此,建议加强政府、社会、家庭各方资源和力量整合,加快推进新型养老服务体系建设。
一是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养老模式。依托社会资源,因地制宜,创办适合老人特点的日托所、居家养老中心等小型分散、就近方便、服务多样的服务场所,使老人不出家门和社区就能如愿地享受各种养老服务。政府从公共财政中安排专项资金,选择硬件水平高、服务质量好、管理规范的民办养老机构,以“委托合同”的形式,通过加大财政补贴和提供政策优惠来鼓励、吸引民办养老机构参与承担社区和居家养老的责任。对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孤寡老人和特困空巢老人,政府为其提供基本的养老服务项目,切实保障他们的晚年生活。
二是大力推进社区养老。社区养老服务是由社区为在家中生活的老人提供直接的照料服务,主要服务范围包括卫生、日常生活、康复、精神心理健康和人际交往等领域,基本覆盖老年人生活需要。因此,政府应该大力推进社区养老,推动村(居)启动以下几方面的工作:(一)社区老年人便利服务。主要是开展老年人日常的家务劳动服务,将一些原来由家庭负担的事务性工作纳入服务范围,并开设服务专线电话,实行上门服务。(二)社区医疗保健服务。开设社区医疗服务中心,根据老年人的生理特点开设老年病的治疗门诊、 保健站、康复中心等。(三)老年文化娱乐活动服务。从社区的资源状况和老年人的需求出发,因地制宜地兴建老年人活动场所,开展各类群众性文化、体育、娱乐活动。(四)建立老年日托和全托中心。对照顾老人有困难的家庭以及独居老人实行集中的管理服务,在减轻家庭压力的同时,满足老年人不离开熟悉环境的心理需求。
三是确保养老服务专业化。政府需要促进养老服务形成行业标准,保证养老服务工作人员接受正规化的专业岗前技能培训,并严格执行只有持养老服务培训结业证书的人员才可以进入机构、社区及居家养老的服务环节,从而为养老服务的专业化提供保障,为养老服务水平的提高打下基础。